以斯帖記
作者:陳鴻

「聖經導賞」並不是釋經文章,也不是書卷大綱,只是點出閱讀重點,是我在三藩市播道會教會服侍時,為了鼓勵會友參加每年讀經計劃而寫的。內容主要來自以下兩本書(如果有參考其他著作,文中會列示):

Gordon D. Fee and Douglas Stuart, How to Read the Bible Book by Book: A Guided Tour
Gordon D. Fee and Douglas Stuart,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: A Guide to Understanding the Bible(中譯本:《讀經的藝術:瞭解聖經指南》)

  • 以斯帖記在「五卷」之末,按希伯來聖經的次序,剛好排在但以理書之前,這個編排極有意思。但以理書處處顯示神介入保護以色列人,顯明廢立君王全在祂掌握之中。相反,以斯帖記完全沒有提及神,但讀者絕對不會認為神不在這個故事裡,因為事情的發展令人不禁會問:「沒這麼湊巧吧?」很明顯,答案跟但以理書一樣——神在人間掌權。
  • 書中所記述的事情,發生在公元486至465年波斯王亞哈隨魯在位期間,那時以色列已亡國,人民的存亡繫於波斯王一念之間。
  • 然而,若只看到神好像「在冥冥中看顧以色列人」,便看漏了別具匠心的「講故事」手法,當中很多寫作細節,更加不容忽略。觀察下表可看見作者有意重提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的戰爭,以示耶和華神為子民爭戰:

    「那時,亞瑪力人來在利非訂,和以色列人爭戰。」(出十七8) 「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,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,怎樣抵擋他們,我都沒忘。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,滅盡他們所有的,不可憐惜他們,將男女、孩童、吃奶的,並牛、羊、駱駝,和驢盡行殺死。』」(撒上十五2~3)
    掃羅是便雅憫人基士的兒子(撒上九1~2) 「掃羅擊打亞瑪力人……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……不肯滅絕。」(撒上十五7~9)
    「末底改,是便雅憫人基士的曾孫。」(二5) 哈曼是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(三1)

  • 掃羅失敗的地方,神改用便雅憫人基士另一個子孫來成就,將亞甲的後代哈曼和他十個兒子一同處死。
  • 沿著這個脈絡繼續閱讀以斯帖記第八至十章,就更容易看出末底改與哈曼的鬥爭,其實是耶和華子民的聖戰。「無人能敵擋他們」(九2), 恍如重現約書亞記二十一章44節:「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,使他們四境平安;他們一切仇敵中,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。耶和華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。」 難怪即使波斯王准許,猶太人也不敢重蹈掃羅的覆轍(撒上十五7~9),經文三次記載猶太人「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」(九10、15、16),相信是要暗示他們遵照了神的吩咐:「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。」(申十三16)
  • 本書的敘事手法相當出色,引人入勝:
    • 全書離不開筵席,卷末那歡樂的筵席維持了兩日,直到如今猶太人仍然守普珥節。在「大吃大喝」的背景之下,「禁食」只記載了一次(四16),就是向神呼求拯救的時候。
    • 哈曼圖謀滅絕以色列人,想不到結局反而是自招滅門之禍。
    • 哈曼設計要將末底改掛在木架上,最終掛在其上的反而是他自己。
    • 哈曼草擬的奏章,賞賜都給了末底改,抄家卻報應在他自己身上。
    • 全書人物交代清楚:亞哈隨魯王出現了二十九次,哈曼四十八次,末底改五十四次,以斯帖四十八次。
    • 結局以末底改貫串下一卷書的但以理;前者成為宰相,為猶太人求好處(十3),後者在巴比倫王朝也有相同的地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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