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
作者:陳鴻

「聖經導賞」並不是釋經文章,也不是書卷大綱,只是點出閱讀重點,是我在三藩市播道會教會服侍時,為了鼓勵會友參加每年讀經計劃而寫的。內容主要來自以下兩本書(如果有參考其他著作,文中會列示):

Gordon D. Fee and Douglas Stuart, How to Read the Bible Book by Book: A Guided Tour
Gordon D. Fee and Douglas Stuart,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: A Guide to Understanding the Bible(中譯本:《讀經的藝術:瞭解聖經指南》)

  • 閱讀加拉太書,大多數人忍不住會問:「保羅為甚麼這樣『火爆』?」出奇的是保羅沒有像慣常一樣用感謝或禱告作為書信的開始,反而一開頭就咒罵人!原來保羅是為了福音的緣故,正在與影響收信人的一批人角力。
  • 福音臨到外邦人,不在乎守律法;外邦人的生活和行為也不用變成猶太人,嚴守各樣律法要求。保羅的看法是恩典並不需要外加的律法行為,而是隨著聖靈的帶領,憑信心接受應許。所以整卷書環繞著猶太人律法對割禮、飲食和節期的要求,比對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的信心來討論。書中多次出現猶太人常用的字眼:律法、肉體、行為、割禮、基督、聖靈、信、恩典、稱義、亞伯拉罕、應許、後裔、自由、奴僕、外邦人。
  • 對那些攪擾加拉太教會的人,保羅堅持外邦人都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,與應許有分,因為他們是憑亞伯拉罕那樣的信心而成為自由人,不再作奴隸。假如仍靠守律法,以行為來稱義的話,則仍然是奴隸,未得釋放;是靠自己、靠肉體,與十字架無分了。
  • 今日基督徒聽起來相當有理的論調,二千多年前的猶太人又怎樣理解呢?要明白保羅在加拉太書的爭辯,就要跟著他看創世記有關亞伯拉罕的記載。信中,保羅明顯針對堅持外邦人要行割禮的人所持的舊約基礎──創世記十七章1至22節。保羅強調第十七章是在第十五章之後,而十五章6節說明亞伯拉罕的信心遠於設立割禮之前。而創世記第十二章又比第十五章早,第十二章已明確應許非猶太人也能得福。因此用後來才出現的摩西律法為稱義的基礎,保羅指出是不智的,也不合舊約聖經的教訓。
  • 保羅又強調在領外邦人歸主的事情上聖靈的工作,聖靈必須是神子民──包括外邦人──生活和行為的力量,而不是以色列人的律法。只有跟隨聖靈所結的才是真善美的果子。
  • 從這個角度看加拉太書,便容易明白為甚麼在信的前一章半,保羅好像想與耶路撒冷劃清界線,又強調他所領受的福音是直接來自主,目的就是要讓加拉太人懂得分辨,保羅與攪擾他們的人(可能是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人)不是如出一氣。
  • 由於有這個目的,加上當時保羅可能比較年輕,所以全文火藥味較濃,句句直截了當,毫不轉彎抹角。因此,對初信者抓緊因信稱義和靠聖靈生活的教導,加拉太書是最合宜又簡短(對比有十六章的羅馬書)的書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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