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拉基書
作者:陳鴻

「聖經導賞」並不是釋經文章,也不是書卷大綱,只是點出閱讀重點,是我在三藩市播道會教會服侍時,為了鼓勵會友參加每年讀經計劃而寫的。內容主要來自以下兩本書(如果有參考其他著作,文中會列示):

Gordon D. Fee and Douglas Stuart, How to Read the Bible Book by Book: A Guided Tour
Gordon D. Fee and Douglas Stuart,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: A Guide to Understanding the Bible(中譯本:《讀經的藝術:瞭解聖經指南》)

  • 十二先知書最後一卷的作者瑪拉基,在聖經中找不到一點關於他的資料。究竟瑪拉基是作者的名字,還是按這個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解作「我的使者」,也未能下定論。記住這一點之後,讀者只能盡量從經文本身,而不是歷史記錄中,找出一點背景。
  • 由於本書所提到的下列幾個問題,跟以斯拉和尼希米所面對的情況相似,因此有很多學者估計(記著,只是估計)本書是與他們同期,約公元前460年的作品:
  • 與外族通婚(二11~15;拉九~十章;尼十三23~27)
    欠什一奉獻(三8~10;尼十三10~14)
    腐敗的祭司(一6~二9;尼十三1~9)
    社會不公義(三5;尼五1~13)
  • 本書的結構,若能從「爭辯」(dispute)的形式來著眼,比較容易看得清楚。全書共有六次爭辯,可分成兩組(一2~四3);最後以很特別的兩句結束(四4~6)。每次爭辯都用下列同一個形式出現:
  • 耶和華提出爭辯的題目
    以色列民辯駁,常以「在何事」(how so)帶出
    耶和華的回應和解釋
  • 細看這兩組六次的「爭辯」,可以看得出第一組主要是以色列民投訴耶和華不再愛祂的子民;耶和華不但重申祂仍然愛祂的子民,而且指出其實是以色列民不愛耶和華。布局大致如下:
  • 1. 一2~5 投訴:神不愛祂的子民
    回應:神「恨」祂子民的敵人以東就是「愛」的表現(回想「愛」雅各,「惡」以掃,表示揀選和棄絕)
    2. 一6~二9 投訴:其實是以色列民(以祭司為代表)不愛耶和華
    解釋:他們在獻「次貨」的事上,不忠於與神所立的約
    3. 二10~16 投訴:其實是以色列民不愛耶和華
    解釋:他們在與外族通婚和離婚的事上,不忠於與神所立的約
    4. 二17~三5 投訴:神不公義,因惡人生活得比神的子民更好
    回應:他們所祈求的公義的主,必定突然回到殿中,像火般執行公義審判
    5. 三6~12 投訴:其實是以色列民不公義
    解釋:以色列民有罪,該回轉,他們在欠什一奉獻的事上顯出不公義(留意什一奉獻其中一個目的是供養利未人和貧窮人)
    6. 三13~四3 投訴:神不公義,事奉神沒有好下場
    回應:狂傲人(三15,四1)必受神審判;行義事奉神的必有好下場(三17,四2~3)
  • 綜觀這兩組六大爭辯,主要源於神的子民在逆境期間不懂得反省自己對神的約缺乏忠誠,反倒灰心說賭氣話,錯誤理解世上的因果關係,完全不相信神忠誠守約。
  • 本書結束時出現了兩位人物的名字——摩西和以利亞。一方面是要神的子民記起並遵守律法(摩西為代表)和先知(以利亞為代表)所寫下的神的吩咐。另一方面,二人再現,是要顯明神仍然忠於祂與子民的盟約。
  • 新約福音書特別提到耶穌登山變象時,摩西和以利亞出現,藉此說明耶穌的一生就是神信實、公義和愛子民的鐵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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