屬靈的黑暗與光明
作者:曾培銘

經文:約一5,三1~四30

讀經除了從上文下理入手外,運用對比也是很有幫助的。 尤其是研讀敘事文,敘事者可以藉著不同元素的對比帶出信息,這些元素包括時,地,人,情節,對話和主題等。敘事者運用對比時,可以在單一敘事裡,也可以將兩個相距較遠的敘事對比。本文探討的對比是主題和敘事發生的時間。

約翰福音一章1至18節是本書的「序言」,包含多個主題,其中一個是「黑暗與光明」的對比(一4~5)。

這主題在下文會以不同形式出現,其中一個形式是敘事發生的時間。例如在第三章與第十三章中記載兩個人在「夜間」,即在黑暗中行事和回應主,一個是法利賽人尼哥底母(三1~2,尤參2節);另一個是賣主的猶太(十三26~30,尤參30節)。反之,在第四章中,撒馬利亞婦人在「午正」遇見耶穌(四6),並在那時因聽道後,丟下水罐子,回到城中告訴別人她遇見耶穌的經歷。

敘事者以「夜間」與「黑暗」對比「日間」與「光明」。而且以黑暗來形容不接受和不明白耶穌基督的人(一5、11)尼哥底母是法利賽人,熟讀舊約,又精通律法,但他對重生一事上完全無知,經文完全沒有記載他明白耶穌,便在第三章的敘事中消失,敘事者很可能是要表達他不明白屬靈的道理,消失在夜間/黑暗裡。反之,撒馬利亞婦人與耶穌的對話後,一反常態,主動與撒馬利亞城中的人見證耶穌,使撒馬利亞人因耶穌的言說而信了祂(四42)。整件撒馬利亞婦人的敘事發生在烈日當空之下,敘事者表示她明白屬靈的道理,明白耶穌是誰,並接受耶穌,她是「來就光」(三21),成為神的兒女。

敘事者以敘事發生的時間與人物如何回應耶穌,承接序言裡「黑暗與光明」的主題/對比。當耶穌(即真光)照耀在黑暗中的人時,人會有兩種回應,一是不接受耶穌而繼續活在黑暗之中,另一種是接受耶穌而活在光明中。我們讀到更遠的敘事(十三26~30),就發現賣主的猶大是完完全全活在黑暗中,把真光出賣(十三30)。

接受了耶穌的人,都是活在真光的照耀之下。我們不能夠一方面說我們相信耶穌,另一方面卻繼續犯罪,或是逃避悔改而繼續墮落。當神光照你的黑暗時,你如何面對?試分享你面對和克勝自己不想去面對的罪的經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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