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記-士師時代摩押女子路得移居猶大地可行嗎?
作者:黃天相
本章摘錄自《路得記-恩惠的故事》。詳情和試讀請[按此]。

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,摩押人因以色列百姓眾多,令他們感到恐懼,於是策動巴蘭咒詛他們(民二十二3~4),又不為以色列人提供食物和水,處於敵對狀態。接著以色列人在什亭的地方行淫亂,並且向摩押女子的神獻祭,吃她們的祭物,更敬拜她們的神(民二十五2)。神在他們入迦南前,曾要求他們不要受當地宗教影響,可是還未進入應許之地,卻已犯了敬拜別神的罪。這是他們前所未有的經驗,起因是來自摩押女子的引誘,結果以色列人面對懲罰(民二十五5)。

不過,神要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,不可擾害摩押人,也不可與他們爭戰(申二9)。因神已把該地賜了給羅得的子孫,顯示以色列人的應許之地不包括摩押。到了士師時代,摩押王伊磯倫攻擊以色列,結果他們要服事摩押王十八年(士三12~14)。後來他們悔改,神興起以笏為士師,殺了摩押王,擊殺了摩押的勇士約一萬人,國中太平八十年(士三15~30)。士師時代末期,撒母耳透過以色列人過往的經歷教訓他們,神因他們離棄神而把他們交給摩押等外族,目的使他們回轉,又差遣士師拯救他們,使他們安然居住(撒上十二9~11)。

由此可見,士師時期以色列和摩押之間的關係,除了摩押王伊磯倫的時代,其餘時間都維持著穩定的關係。以色列人受到外族攻擊,有可能是出於他們離棄神。以利米勒當日能移居摩押地,表明該地不會攔阻或抗拒他們。後來他的兩個兒子更娶摩押女子為妻,且在那兒住上近十年,表示那兒的人當時亦接受他們。而兩位摩押媳婦決定跟隨拿俄米返回猶大地,問題不在於她們的血緣,也不關乎猶大人是否接受她們,而是她們到猶大地後的處境,既是寄居者,又是寡婦,兩種身份都是社群中最弱勢的人(申二十四17~22),她們更身負兩個身分,是雙重的不幸,這也是拿俄米在摩押地所面對的悲慘處境。經文中沒有交代摩押當時的情況,只表達了拿俄米知道猶大地得神眷顧,有糧食供應。於是拿俄米要返回家鄉,擺脫寄居者的身分,這也是她叫兩位媳婦留在摩押的原因。除了不用作寄居者,也有機會再結結婚生子,不用作寡婦(得一11~13)。至於路得,她既屬於以利米勒家族,也歸向耶和華(二12,三12),因此在猶大地居住該沒有問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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