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得前書-何謂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?
作者:賴可中
本章摘錄自《彼得前書-經歷苦難進入榮耀》。詳情和試讀請[按此]。
首先要注意這句子原文直譯是「福音也曾被傳給死人」(νεκροῖς εὐηγγελίσθη),不是「死人也曾被傳了福音」(νεκροί εὐηγγελίσθησαν),兩者語法不同。1 「福音被傳給人」重點在福音被傳遞的行動,因此「福音曾被傳給死人」可解釋為福音在從前被傳給那些現在已經死了的人。「人被傳了福音」的重點在被傳的人,人接觸福音是在「傳」的當時。因此沒有「死人被傳了福音」或「傳福音給死人」的說法,因為死人不能接受福音。死人是指甚麼?有以下三個看法:
第一,死人是靈性死亡的人,因為未信主的人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(弗二1),即他們的靈是在死亡狀態。這看法的問題是,上一節的死人很明顯是指肉體已死的人,如果突然轉變了死人的定義,變成靈性已死的人,就失去了語言和思想上的連貫。
第二,死人是指肉體已死的人,但福音曾傳給他們在陰間的靈魂。此說為三章19節「基督到陰間傳福音給已經去世之人的靈魂」提供了支持(觀點(3),參第145頁難解經文:何謂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?)。2 然而這裡明明說福音是傳給死人(νεκροῖς),不是三章19節的靈(πνεύμασιν);而且是「福音被傳給人」,不是「傳福音給靈」,即靈直接接受了福音的傳遞。這看法最大的問題是在神學上,人死了以後仍有機會得救是沒有聖經根據的。
第三,死人是指肉體死了的人,但生前曾有福音傳給他們。3 此為最合理的解釋。在語法上,「福音也曾被傳給死人」的重點是福音曾被傳遞,因此被傳的對象在聽到福音的時候可以是活著的,但現在已經死了。這看法也配合上下文的意思,說明了第5節的審判是宇宙性的,福音也被傳給古人,符合三章19至20節所說基督曾去傳道給挪亞時代的人,那些已經死了的人也曾聽過福音。這看法唯一的問題是,難道所有死人在生前都聽過福音?根據下一句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,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,表示這些死人是已死的信徒,並非第5節所說一切的死人。因為彼得的重點不在證明所有死人在生前都聽過福音,他是對比毀謗信徒的人(彼前四5)與受逼迫信徒的結局(四6),即「毀謗信徒的人要……交帳」對比「已死去信徒的靈卻靠神活著」。
1. 新約對「福音被傳」與「人被傳」有清楚的區別。兩者的「傳福音」皆為被動語氣,但前者為單數,指福音本身(路十六16;加一11;彼前一25);後者為複數,指人(太十一5;路七22;來四2、6)。
2. 賴克(Reicke)持此看法(Reicke, Disobedient Spirits, 209-10)。
3. 阿赫滕米亞(1 Peter, 290)和邁克爾斯(1 Peter, 237)皆持此看法。NIV:For this reason the gospel was preached even to those who are now dea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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