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如何破解以色列人虛假的信仰
講員:布洛克博士(Dainel.I.Block)/整理:許沛恩
本文摘錄自第六屆明道聖經講座。產品資料請[按此]

以西結的聽眾

以西結先知有兩種聽眾:他曾對列國發預言,包括埃及、歌革、亞捫等,但以西結先知從來沒有到過那些地方,因此這些話表面上是針對列國,但實際的聽眾是他的同胞。

這些聽眾的真正面貌是怎樣的呢?他們是被擄到巴比倫的一群,但其生活條件可能不錯。波斯古列王在公元前538年頒布諭令,准許以色列人回歸,結果有四萬五千人回歸,但留在原地的人也不少,而且過著宗教混合的生活。尼布甲尼撒王允許他們聚居及自治,有可能是因為但以理的影響力。

虛假的信仰支柱

以色列人根據神給他們的四個應許,來與祂建立關係:

  • 第一,神應許了將迦南之地作為亞伯拉罕、雅各的子孫永遠的產業。
  • 第二,神與以色列百姓立了永遠的約,永不離棄祂的子民。
  • 第三,神揀選了耶路撒冷作為自己永遠的居所,祂必看守這居所,只要一日聖殿存在,他們就十分穩妥。
  • 第四,按神與大衛所立的約,以色列的王權永遠屬於大衛和他的後裔,不會斷絕。

然而他們忘了有權利也就有義務,他們抓住神的應許,卻沒有履行作為神子民的職分。公元前 586年,尼布甲尼撒王圍困這城,百姓仍以為這座城是攻不破的。但是敵軍衝破城牆,大肆侵略殺害,最後連聖殿也完全燒毀。甚至大衛的後裔西底加王也被抓,當著他面前將他的眾子殺死,然後剜出眼睛,帶到巴 比倫。所有的應許全都落空了!

因此以西結所面對的聽眾,是十分苦毒,又對神深懷怨憤。他們深深質疑「我們需要神的時候祂在哪裡?為甚麼不挺身保護我們?為甚麼祂不信守承諾,縱容這些仇敵進入應許之地,容許他們毀壞聖殿,中斷大衛的王朝?」在這些人中間,唯有但以理的態度,跟他們截然不同。

針對有關聖殿的錯誤信仰

以西結書的信息,是要拆毀以色列人虛假的信仰支柱。第三至二十四章是拆毀的宣告,第三十三章之後就是重建的宣告。以西結用了很多富創意的表達方式,來傳述神給他的信息。

在第八至十一章,神在異象中將以西結從巴比倫帶回耶路撒冷的聖殿。讓他看見當中各種可憎厭的事情,包括以色列人在幽暗的房間裡,敬拜可憎的爬物;周圍牆上雕刻了各種偶像,七十位以色列家的長老,竟站立在這些偶像前,一起燒香。他們各拜自己的偶像,因為他們說耶和華是看不到的、或保不住他們;祂已經不在這塊地上了,於是他們轉向別神,甚麼都拜。

不幸的是他們竟「一語成籤」,因為在這異象出現之後,神真的離開那塊土地。以西結書九至十一章,記述神的榮光怎樣逐漸離開那地!第九章記述耶和華的榮耀離開至聖所;第十章記載祂的榮光由基路伯載著,離開聖殿;第十一章記這榮光越過橄欖山,往東而去。

這是很重要的隱喻。古代敵人入侵城市,首先會攻擊城中的神廟,因那兒往往是最輝煌、最華麗的地方,入侵者必定第一時間去刮走其中的金子。神廟又是該地神明的大本營,敵人會直搗黃龍,把那兒的神像扔走、打碎,或擄回自己的國家,表明那神不能再保護這地方。但在九至十一章的異象裡,清楚顯示沒有人將耶和華神拉出去,而是祂按自己的旨意、在自己預定的時候,為自己的原因而離開!

當祂走了之後,就將劍遞給尼布甲尼撒 - 他能夠攻陷耶路撒冷,並不等於神無能,而是因為人的罪,敬拜虛假的偶像。以色列人所背棄的主,最後成了他們的敵人。因此,落在永生神的手中,比落在尼布甲尼撒手中更為可怕!

針對有關聖城的錯誤信仰

第十一章又記述了以西結與百姓的辯論。在第3節,百姓引用了當時的一句成語:「城是鍋,我們是肉。」這句話的意思是,城就像當時的鍋 ─在沒有冰箱的年代,食物存放在鍋中,作用就像放在冰箱裡,不會變壞或被偷,十分穩妥。以色列人以此自比,認為即使城被燒毀,在裡面也可以完好無缺。這也是他們另一個虛假的信仰觀:神答應過保護耶路撒冷,因此這城永遠不會被攻破,他們在城內必然安全、穩妥。

但是神駁斥這看法,第5至8節:「......以色列家啊,你們口中所說的,心裡所想的,我都知道。你們在這城中殺人增多,使被殺的人充滿街道。......你們殺在城中的人就是肉,這城就是鍋;你們卻要從其中被帶出去。你們怕刀劍,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們。」神扭轉了他們的比喻:這個城確是鍋,裡面真的有肉,就是他們這百姓,然而他們要成為受害者!因為在申命記第二十八章早已陳明,他們進駐迦南地以後,若像迦南人一樣生活,也會遭遇迦南人同樣的命運,耶路撒冷城也不能保護他們。

反駁神是不公平的

然而,以色列有人反駁。十八章2節神對以西結說:「人子啊!你是否聽到百姓也是這樣說的:『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』」這是他們另一句成語,表示他們感到自己是無辜受牽連的:父輩的罪連累了我們,要父債子還,很不公平!然而,出埃及記第二十章記載十誡的第一誡: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......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。」這誡命原本是講給一家之主聽,提醒他一言一行,都會影響到自己的子孫。(古時以色列人的社會,很可能三、四代同堂,家主若拜偶像,就會株連全家。)但以西結時代的人,卻抓住這句話來向神抗議,認為子孫受到父輩連累,很不公平。他們的神學是扭曲了的,所以以西結很有系統地破除這種錯誤的神學。

以西結的反駁記在十八章3至18節。第4節說:「看哪,世人都是屬我的;為父的怎樣屬我,為子的也照樣屬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」以西結像個出色的律師,按照以色列的司法制度,給出三個論證(或證據),三個證人(或物證),來確立他的論點:一個人如果是公義,而且行正直和合理的事情,就一定不會死。因此,義人的兒子若行邪惡的事,不照著父親的榜樣去做,倒欺壓窮人,搶劫別人、拜偶像、放高利貸,這樣的人會活著嗎?公義和正直是不可以「遺傳」、不可以「隔代轉賬」的。相反,惡人的兒子看到父親所作的一切罪行,不敢照著做,又不再欺壓別人,反而賙濟窮人,按神的典章去生活,這樣,父親雖然邪惡,但兒子仍會活著。以西結極力向以色列人陳明,他們並不是無辜的,他們的命運與本身的罪惡有關,不是因別人犯罪而連累他們。

人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

人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。這神學原則,對於今日的世代,仍然十分重要。美國人經常有一句話,說:「一人會變成怎樣,都是社會造成的」。所以每當你向心理學家、精神病理學家求助,他們定會詢問你的父母、兄姊是怎樣為人;想要解釋你之所以弄成這副樣子,跟你自己無關。

雖然人總可以為自己的問題,找到開脫的理由,但是以西結書告訴我們,人必須獨自面對神,凡犯罪的,必要為自己的罪行負責。這也是先知要帶給被擄之民,以及今日後現代世界的信息!

綜觀以西結書,先知領受了從神而來的信息,在被擄子民中間,是要竭力幫助他們糾正信仰上的錯誤觀念,釐清他們心中對神及祂的律法的懷疑、困惑,讓他們能重新鞏固與神立約的關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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