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常用語

作者:陳鴻

基督徒群體之中有不少常常掛在嘴邊的字句,例如:阿們、哈利路亞、耶和華、奉主耶穌名求、主日崇拜、事奉、奉獻、團契、禁食禱告等等,可是,對初到教會的人來說可能會聽得一頭霧水,甚至感到有點像唸符咒。這個「基督徒常用語」專欄就是為此而設,將一些基督徒經常使用的語詞粗略解釋,讓弟兄姊妹重溫之餘,也可以向新朋友簡略介紹。

下文是我在三藩市播道會服侍時寫的,主要取材自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和 Bob Gillam 網上文 “The Importance of Fellowship in a New Testament Church”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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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契

在眾多基督徒常用的詞語中,「團契」可說是其中一個演變得最遠離聖經原義的詞語。我們常說:「請你返我們的團契。」我們想表達的意思大概是:「請你在某時某地同我哋一齊開開心心的一聚。」無可否認,語文是不斷演變的,我們不能將它「急凍」,將之固定在從前的解釋,只要相關的人知道「返團契」等同去一個地方、見一班人、做一些事,這樣就可以,那管它演變成怎樣。

然而,若能了解「團契」一詞在聖經中豐富的含義,總是好的。「團契」一詞(有時也譯作「相交」「分享」「有分」或「一同」)源於新約聖經的希臘文κοινωνία (英文讀音是koinonia),而該詞語則來自一個動詞,此動詞有「跟某人分享某事物」的意思。那麼,到底我們跟誰分享?又分享些甚麼?讓我們一同看看。

我們的「團契」是分享耶穌基督的使命、受苦和榮耀

首先,不是我們主動跟神的兒子耶穌基督「相交」,是祂主動跟我們「相交」,聖經說這一切都源於神的「呼召」:

神是信實的,你們原是被他所召,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(林前一9)。(本文所採用的聖經版本是《和合本》。一同得分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一個詞語。)

基督徒是「在基督裡」,同樣肩負基督所承擔的使命,在這使命上與祂「相交」,我們都擔任著「大使」的角色,下列經文清楚表達了這方面的信息:

一切都是出於神;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,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。這就是神在基督裡,叫世人與自己和好,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,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。所以,我們作基督的使者,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。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(林後五18~20)。

平日我們所見的「團契」,都由基督徒組成,並會以邀請未信主的朋友加入「團契」為目標(當然,也有「團契」表明不接待外人,但總是極少)。若按照以上聖經的教導,我們要在使命上與基督「相交」,就不容只顧在「團契」裡與主內肢體親密,而忽略了新來的人。我們「分享」了在基督裡的福氣,就愈該將這福分與人「分享」。

基督徒不只「分享」基督的使命,也「分享」祂的苦難與榮耀:

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(腓三10)。 (一同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一個詞語,指向受苦。)

倒要歡喜;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,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,也可以歡喜快樂(彼前四13)。 (一同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源詞。)

我這作長老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、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,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(彼前五1)。(同享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源詞。)

也許我們都渴望「分享」基督的榮耀,但害怕「分享」祂的苦難,這也是人之常情,然而,我們與基督「相交」愈深,這種「一同」,既「分享」基督的榮耀,也「分享」祂的苦難。

我們相互間的「團契」是建基於我們與神的「相交」上

基督徒相互間的「團契」是建基於與神的「相交」上:

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(約壹一3)。(本節的兩個相交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一個詞語。)

這帶出了基督徒「團契」的獨特之處,「團契」的基礎不在乎相同的種族、年紀、文化、背景或興趣。一切既以神為首,我們在「團契」裡作任何事情以先,都得問一下:這會否深化我們與神「相交」。這也許解釋了為甚麼很多時「團契」、小組的活動常以聖經為主導。

此外,我們所信的神是三位一體,所以基督徒不僅與聖父及聖子「相交」,也與聖靈「相交」:

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、神的慈愛、聖靈的感動,常與你們眾人同在(林後十三 14)。(感動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一個詞語。)

所以,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,愛心有甚麼安慰,聖靈有甚麼交通,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,你們就要意念相同,愛心相同,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,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(腓二1~2)。(交通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一個詞語。)

基督徒能與三位一體的神「相交」,實在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。在舊約中,不少篇幅都描繪祭祀和節期,其實這都是神人「相交」「分享」的時機。

我們相互間的「團契」包括了分享物質

打從一開始,弟兄姊妹彼此間的「團契」,總是言語、行為兩者兼備,絕不能只講不做,我們在早期教會的信徒生活中,就能清楚看到有關「團契」的描述:

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,彼此交接,擘餅,祈禱。眾人都懼怕;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蹟。信的人都在一處,凡物公用;並且賣了田產、家業,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。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裡,且在家中擘餅,存著歡喜、誠實的心用飯,讚美神,得眾民的喜愛。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(徒二42~47)。(彼此交接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一個詞語。)

所以,基督徒既要敏銳地觀察肢體間有沒有甚麼缺乏,並且常存一顆慷慨的心,樂於與神家裡的人「分享」,其實我們所擁有的,不論是物質上或屬靈上的資源,都是源於神的供應,這都是神的賜福,我們又豈能吝嗇?保羅在各教會中都是這樣教導信徒,要在「團契」中活出「分享」這重意義:

聖徒缺乏要幫補;客要一味地款待(羅十二13)。(幫補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源詞。)

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,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;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,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(羅十五27)。(有分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源詞。)

再三地求我們,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(林後八4)。(有分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一個詞語,指向供給耶路撒冷貧窮的信徒。)

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,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,多多地捐錢給他們和眾人,便將榮耀歸予神(林後九13)。(《新漢語譯本》這樣翻譯:「他們因為從這捐助的事得了憑據而頌讚神,因為你們順服,宣認基督的福音,並且因為你們慷慨付出,與他們和眾人分享。」其註釋稱:分享一語是翻譯原文的κοινωνίας。此詞固然可以解作「捐獻」,但就哥林多後書此詞及其同源詞的用法,應指向共同分擔分享這一層詞義。)

此外,新約聖經亦指出馬其頓的基督徒樂於分享,因著他們樂於「分享」,保羅才能實踐基督所託付的使命,與人「分享」福音:

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意念,原是應當的;因你們常在我心裡,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,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,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(腓一7)。(一同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源詞。)

然而,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。腓立比人哪,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,論到授受的事,除了你們以外,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(腓四14~15)。(此處的同受、供給與「團契」,在希臘文是同源詞。)

結論

以上簡單的討論,並非勸大家不要再稱呼教會的「團契」為「團契」。最重要的是當我們為「團契」設計活動時,不要忘記「團契」的真正意義。「團契」活動須促進我們與神、與弟兄姊妹深入「相交」。我們要接納未信主的朋友,並透過外展活動與他們接觸。此外,透過認識神的話語,幫助弟兄姊妹實踐神的教導,樂於與欠缺的肢體,「分享」自己所擁有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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